培养目标:本专业培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、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、良好的职业道德,有为维护国家安全、社会安定而献身的精神,熟悉我国公安工作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相关法律、法规,系统掌握侦查学专业的基本理论、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,能在公安、检察、国家安全等部门从事侦查工作、刑事执法工作、预防和控制犯罪以及侦查学教学、科研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。
培养要求: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侦查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,接受刑事执法、侦查破案的基本训练,掌握侦查学理论和技术,具行分析问题、解决问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。
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:
1.掌握法学、侦查学的基本理论、基础知识;
2.掌握侦查手段和侦查技术;
3.具有较强的侦查指挥、刑事执法的基本能力;
4.熟悉公安工作的方针、政策和法规;
5.掌握擒拿格斗技术、警用武器应用技术等技能,身体素质达到规定标准;
6.掌握公安研究的基本方法,具有一定的教学、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。
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:包括见习和实习等。学生在公安机关见习6周,毕业实习10周。
修业年限:四年
授予学位:法学学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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